股权系列之开题词

发表日期: 2022年 02月 16日

开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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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是伴随着公司制度的建立而诞生的民事权利。而在公司有限责任制的创生过程中,它又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且其本身的内涵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演变得更加丰富而复杂。时至今日,股权及其所衍生的范式、规则、制度已经成为全球商业生态和价值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而它的概念之深、牵涉之广亦使得经济学、法学等社科领域对它的探讨、研究和争论似乎永无止境。

02

   在法学领域中,股权问题的复杂之处,首先可能源自公司具有资合性与人合性的双重属性。在经济学的概念里,股权属于“产权(Property Rights)”的三大分支之一,主要是强调它的财产属性;但在法学的概念里,公司本身的人合性又给股权赋予了一定的身份权特征,这使得股权在法学上也兼具了财产权和身份权的双重属性。而当这种双重属性与其他的财产权(比如他方债权)或者身份权(比如婚姻、继承)发生碰撞时,便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许许多多的理论难题。股权问题的复杂,其次可能源自股权本身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这种特征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尤为明显。

     一般而言,人们可能会因为享有或行使某种权利而对周遭产生超越这种权利本身的影响(比如装修自己的房屋而对邻居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就是权利的外部性。而公司又是当前全球市场上最为举足轻重的生产和服务主体,那么股东对股权的享有和行使自然会通过公司这个媒介产生巨大的外部效应;然而,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又意在从原则性上阻却外部主体跨过公司去追究股东的责任——当然,这种对外部性的容忍或者说对股东的保护是合理且应当的,有着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构成当前世界经济秩序的基石之一——但这必定会造成一种权利的失衡,所以这种容忍或保护也并不是没有边界的,如何分辨、划分和确认这一边界,就成为法学在股权理论上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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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法学上的股权问题还远远不止上述内容。本所的理论研究小组成立之初的宗旨即为探理论之微末,析实务之理由。本次理研组推出这个系列专栏也是为了对这一复杂问题进行一些思考和讨论,启发和深化读者以及我们自己对股权的认知,提升团队的执业能力、服务质量和理论研究水平。以上一家之言,抛砖引玉,欢迎一同探讨。

                         ----田乃振

               理研组学术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