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NEWS
新闻动态
宁波市江联紧固件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告
发表日期: 2022 年 02 月 25 日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浙0212破99号之一

  2021年10月19日,本院根据刘就业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市江联紧固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本院查明,宁波市江联紧固件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受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现宁波市江联紧固件有限公司的财产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2年2月25日裁定宣告宁波市江联紧固件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