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浙0212破69号之一
2020年11月30日,本院根据宁波万基特高化纤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万诗歌堡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本院查明,宁波万诗歌堡服饰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清偿普通债权金额5 962 071.5元。本院认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依法应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1年3月18日裁定宣告宁波万诗歌堡服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波万诗歌堡服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