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6日作出(2024)浙0282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胡国挺对被申请人慈溪市兴盛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推动重整的议案,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投资人,并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兴盛公司于2000年8月23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2724073205A,由胡国君与华亚利共同组建,注册资本人民币508万元。经营范围为轴承及配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兴盛公司住所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法定代表人为胡国君。
经管理人核查工商登记资料,上述注册资金已实缴到位。
二、主要资产概况
(一)不动产
位于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1号楼,2号楼,3号楼的房产,权证号:2006012057,用途:21,其中一号楼登记面积198.86平方米,二号楼登记面积992.9平方米,三号楼登记面积3687.03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登记时间均为2006年12月28日,均已被慈溪市人民法院首轮查封,均已抵押给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登记债权总金额660万元,抵押证明号:浙(2019)慈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086号 位于慈溪市横河镇彭桥村的土地,该土地即为上述房产所附着土地,权证号:慈国用(2005)字第171027号,面积357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登记时间为2005年6月13日,土地使用期限至2054年2月16日。已被慈溪市人民法院查封,与上述房产一并抵押给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登记债权总金额660万元,抵押证明号:浙(2019)慈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086号。
经管理人了解,兴盛公司厂房目前尚被合作方或承租方所占用。
上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630.5万元。
(二)股权
经管理人核查,未发现兴盛公司名下存在股权投资。
(三)车辆
经管理人核查,未发现兴盛公司名下存在车辆。
(四)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经管理人核查,兴盛公司名下存续的银行账户共计两个,其中账号为95120401302010734的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河支行彭桥分理处的账户内未发现货币资金,账号为381020100100033203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的账户尚有货币10.76元。
上述关于债务人资产的陈述,仅作为投资人决策投资的参考,并不代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债务人股权、企业及其资产的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等所有方面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须依赖于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结果和判断为准。
三、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充分知晓和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充分知晓和理解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3.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必须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
4.债务人尚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推动债务人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并在具备其他条件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转入重整程序。是否能转入重整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时间、债权人能否表决通过及表决通过的时间及内容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5.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者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每一个投资人均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预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兴盛公司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信情况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管理人获取相关文件范本。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保密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在签订《保密协议》且足额缴纳保密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债务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应自签署《保密协议》之日开始,应在本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完成。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视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权利。意向投资人明示或以其行为表示放弃参与的,管理人在公告期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投资人申请可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
(四)后续安排
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完成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第一顺位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获评审通过并确认为第一顺位或公告期内仅一家重整投资人出具有效投资方案的,需与管理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按约定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逾期未足额交纳的,视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管理人有权将缴纳的保密保证金作为违约罚金。
五、报名时间及管理人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面交管理人,同时发送上述材料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88号嘉恒广场西区12楼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
2.电子邮箱:zhangqikai@yongwei.lawyer
3.联系人:张琪凯
4.联系电话:13906627298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慈溪市兴盛轴承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