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宁 海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浙0226破24号之一
2020年8月30日,本院根据宁波和宝盛包装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海县皇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本院查明,宁海县皇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已知负债合计1 779 204.27元,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认为,宁海县皇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裁定宣告宁海县皇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海县皇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