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年9月28日,余姚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28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余姚市震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昊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制定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震昊公司已不再原址经营、去向不明,管理人亦未能接管到该企业的财务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根据管理人调查震昊公司的破产财产已不足以清偿债权,故申请宣告震昊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余姚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裁定宣告震昊公司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余姚市震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