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浙 0212 破 63 号之四
2023 年 11 月 16 日,本院根据温州宝进工艺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和义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和义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24 年 3 月26 日,管理人请求宣告宁波和义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裁定宣告宁波和义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一日